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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墨法院行政庭高效調解8起知識產權糾紛2022/11/10 9:02:19

近日,即墨法院行政庭成功調解8起某公司訴本地商戶侵害商標權糾紛系列案件,既讓侵權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、保障了權利人的應得利益,又使糾紛快速、和諧地實質性化解,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得到了雙方當事人認可。
原告某紙業(yè)有限公司系某商標的權利人,原告稱,即墨區(qū)8家經(jīng)營店鋪未經(jīng)原告許可,銷售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,遂起訴至即墨法院,要求8家被告停止銷售侵權產品,并賠償原告經(jīng)濟損失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。
為實質化解矛盾糾紛,承辦法官劉紅光副庭長認真分析案情后,多次組織當事人調解。部分被告辯稱并不知曉其銷售行為對原告構成侵權,不應承擔賠償責任。案件調解一度陷入僵局。劉紅光法官并未放棄,厘清雙方爭議焦點,多次與當事人電話溝通、耐心釋法析理,大部分被告意識到了自身銷售行為的違法性質,但是對賠償金額有顧慮。為有效消除雙方當事人在賠償金額上的分歧,劉紅光法官結合同類型判例,從各個當事人角度出發(fā)分析利弊。最終,經(jīng)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,8家被告與原告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支付了賠償款項,案件得以圓滿化解。
法官提醒
近幾年,銷售商被訴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頻發(fā),一方面反映出相關權利人維權意識不斷提高,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銷售者知識產權意識淡薄,法律知識欠缺。為避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損失,銷售商要做到三注意:一是注意進貨價格,以不合理低價購進貨物,當心其中暗藏“貓膩”;二是注意進貨渠道,查驗上級供貨商是否有正規(guī)授權,避免“來路不明”;三是注意進貨手續(xù),索要正規(guī)進貨單據(jù),提防“秋后算賬”。
即墨法院將繼續(xù)充分發(fā)揮審判職能作用,加強司法作風能力建設,密切結合轄區(qū)內知識產權案件特點,在訴源治理、多元解紛、案件審判等多方面發(fā)力,通過釋法說理、典型案例宣傳等,使更多的市場主體知法守法,用實際行動共同維護健康、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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